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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法
日期:2020-11-06 09:17:34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作 者:立言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于“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适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度交织之际。当此之时,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顺利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无疑是执政党必须给予科学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全会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重大成果,对此给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而“统筹发展与安全”,则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也是我们深入理解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四五”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视角。

继党的十九大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大论断以来,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把“安全”与“发展”相提并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譬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等等。《建议》在关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部分明确提到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这充分说明,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纵深拓展,影响和制约进一步发展的“安全”因素也在增加,“安全”与“发展”事实上已经构成一对显著的矛盾关系。早在2013年11月中央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那么,应如何对待这个矛盾关系呢?正确的做法就是,“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以唯物辩证法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更加自觉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

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既要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对于“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从党和国家全局以及人民根本利益上加以统筹,正是社会主义中国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针。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正欲全面推行经济建设之时,朝鲜战争的爆发,促使我们不得不起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如此才有了“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几十年的国际和平环境;为冲破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全面封锁,正是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以“两弹一星”的横空出世为主要标志,才进一步奠定了我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国际地位;改革开放以后,在全国上下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以“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确定为标志,我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成功实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了难得的外部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发展”与“安全”统筹协调问题,始终强调保持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打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的主动仗,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并构建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文化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为条件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此确立了一整套关于国家安全的战略方针和政策体系,为缔造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指针。包括“发展”与“安全”为一体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已经实践验证为合乎实际的真理性认识,特别是在这次百年一遇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考面前,更是得到了深刻而生动的彰显。当前,针对“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十五年的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理念,既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对其极为重要的丰富和发展。

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

《建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表述有了新的变化,即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替换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此一来,“四个全面”形式上没有变,但在内容即总的奋斗目标上实现了接力以进、全面更新,这实际上意味着我国在整体上进入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有新的要求,这就是新发展理念指引下的“高质量发展”。从现实来看,实现“高质量的发展”既有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一些重大风险挑战,客观上存在亟待正视的不利因素。对此,《建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如何能够化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关键还是在于能否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这两件大事。为此,就要清醒地认识到,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交织互动中,世界正处于“动荡变革期”,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只要我们能够做到“咬定青山不放松”“乱云飞渡仍从容”,依然可以说是危机并生、危中有机、危可转机。

从国际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以“大国政治”为特征的国际环境出现新矛盾新挑战,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深不见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深刻调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错综复杂。从国内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呈现出新特征新要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了一大步之后进入了关键时期,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等。这种情形直接决定了当前乃至一个较长时期内我们所能采取的立场和策略,这就是为《建议》所指出的,“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统筹两个大局 做好两件大事

既然“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问题,是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运行过程中提出来的,那就只有回到“新发展阶段”的实践中,才能得到验证和发挥。事实上,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发展阶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以及怎样实现这样的“发展”问题越发突出。《建议》给出的因应之道就是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论是“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还是“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关键词都是“发展”。按照《建议》设想,我国到本世纪中叶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2035年人民生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富国强军”等,哪一个都离不开“发展”。但这里的“发展”,已经不再是单纯“量”的扩张,而是“质”与“量”有机统一的高质量发展,不是经济上的单兵突进,而是兼顾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民生、军事、国防等诸多相关因素的全面发展,不是支离破碎的指标、数字的集合体,而是体现为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每一个人身心全面的发展。而从“安全”的角度看,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以扩大内需为战略支点的新发展格局构建到科技自立自强,从完善城市化战略到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无不体现了一定经济社会发展前提之下对安全权重的进一步提升。这一点在《建议》中也得到了相应体现,从过去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到增加了“更加安全”。这说明,随着“发展”内涵和外延的不断丰富、拓展,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实际上也在走向深化。

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的要求,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做好自己的事情,在乘势而上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发展阶段实践中,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写好!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大学)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