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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日期:2020-12-08 09:30:20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尹艳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这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十四五”时期,按照《建议》的决策部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构建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布局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新的区域发展战略,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过去5年,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不断拓展,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引领作用不断凸显。2019年,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达43%。“十四五”时期,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不能简单要求各地在经济发展上达到同一水平,而是必须根据各地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推动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几个能够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进而提升经济总体效率。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内在要求。过去5年,区域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持续高于东部地区,相对差距逐步缩小。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区域发展面临一些新情况,主要是南北分化凸显,经济增速“南快北慢”、经济份额“南升北降”的态势持续,各板块内部也出现明显分化。发展动力极化现象日益突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新要素快速集聚;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区域发展面临较大困难。但必须认识到,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要尊重规律、尊重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承认客观差异,不能搞“一刀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就是要完善空间治理,对不同地区制定差异化政策。同时,要保障民生底线,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就是要尊重经济规律,从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破除资源流动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人口、土地、资金、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这有利于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承载更多产业和人口,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生态功能强的地区得到有效保护,创造更多生态产品,从而促进国内大循环畅通,释放更大内需潜力,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而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形成区域间彼此协调、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整体发展新优势。

二、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建议》提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

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建议》要求,“十四五”时期,西部地区要区分不同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细化区域发展政策,促进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的新格局。东北地区要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有效整合资源,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增长点,加快培育资源枯竭地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壮大优质农业、装备制造业。中部地区作为未来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主战场,要打造成为国家现代化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区域。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改革开放先行、综合创新能力强、现代制造领先、服务业高端等优势,率先带动全国经济现代化,引领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有序推进东部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促进东中西、南北方经济协调高质量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要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振兴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依托特色优势资源,补齐区域协调发展的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支持革命老区利用好特色资源,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加快边境重点城镇和口岸建设,使之有一定的人口和经济支撑,增强边疆地区发展能力。要建设一批抵边新村,引导支持边民贴边生产和抵边居住,推动形成以城镇为中心、辐射周边边境地区的守边固边富边强边新格局。优化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布局,创新跨境金融等合作机制,做大做强边境城市。

三、大力实施区域发展重大战略

《建议》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

大力推动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始终把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作为关键,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进一步提高为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保障水平。长江经济带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保护修复,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着力破除粤港澳三地体制障碍,有序推动三地规则相互衔接和互利合作,推进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员往来便利化,加快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要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加强产业合作、设施共建、服务共享,实现更合理分工,凝聚更强大合力,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高地、高水平开放平台。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下游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力度,推进建设沿黄生态带。加大对黄河流域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推动高耗水、高污染、高风险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节水优先,还水于河,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把农业水耗降下来,推进工业节水、城市节水降损等工程。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黄河“几”字湾都市圈协同发展,强化西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推动沿黄地区形成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布局。

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推进沿海开放城市、沿海港口群、海洋经济示范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区域建设。要发挥海洋优势,提升海洋价值,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构建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加大对海岸带、沿海滩涂保护和开发管理力度,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要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打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蓝色经济走廊。要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海洋秩序建立和维护,着力维护和拓展国家海洋权益。

四、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建议》提出,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

健全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充分发挥好现有区域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协调对接,推动国家重大战略之间融合发展,统筹解决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要提高财政、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的区域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政策之间的统筹联动。要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动机制,促进先富带后富。

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和要素市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户籍还原人口登记功能。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增强土地管理的灵活性,建立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机制,探索不同形式的定价模式和交易方式,推动增量和存量用地合理流转。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跨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搭建共享服务平台,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健全区域合作互助机制。深化区域间基础设施、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城市群内部城市间的紧密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群协调治理模式。构建流域基础设施体系,严格流域环境准入标准,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推动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对口支援,推动新疆、西藏等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东部发达省市与东北地区对口合作,建设一批对口合作重点园区。

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要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良性局面,充分调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率和农产品质量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偿、项目补偿、对口支援、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等多种形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加快生态补偿立法,明确流域上游对下游、生态保护地区对受益地区的法定责任,将森林、草原、湿地、水流等纳入生态补偿重点领域。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力支持,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要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全国范围内人员流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跨地区流转衔接具体做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