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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2月至6月中小微企业免缴“三险”

日期:2020-02-21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记者 任娜    

核心提示: 近期陕西省相继出台一系列稳就业政策和服务保障措施,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做了简要解读。

近期陕西省相继出台一系列稳就业政策和服务保障措施,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做了简要解读。

政策“组合拳”助企业渡难关

2月17日,陕西省印发实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15条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结合近期中省发布实施的其他相关政策,形成了“免、缓、返、补、延、商、扩”等一整套阶段性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

“免”。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支持创业中心建设

“补”。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吸纳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中小微企业或创业个人房租、水电费等。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服务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校园招聘补贴。

“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

“商”。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扩”。支持社区(村)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无法返岗劳动力;对受疫情影响失业且缴费满一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至疫情结束。

实施《返工用工服务五条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返工用工服务保障工作,2月18日,我省制定实施《返工用工服务五条措施》。

支持省外劳务输出。以陕南3市为重点,以县、区人社部门、劳务输出站为单位,主动对接农民工劳动关系所在地企业,按照企业确定的复工日期、用工数量等信息,有序组织集中返工用工。会同卫健部门出具个人居家观察健康证明,与务工所在地建立健康状况互认机制。与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起止点、运输路线、路途防护和运输费用等。所需费用由人社部门、劳务输出站、运输公司、个人协商,政府出资部分从转移就业交通补助中解决。

稳定省内转移就业。按照分区分级防控方案,各地人社部门主动跟踪复工返工信息,对于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统一送达。

防疫期间,在当地产业园区(农业园区)扩大种植养殖、加工业生产规模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15万元以内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个人参加线上招聘培训的一律免费。疫情期间,人力资源企业成功介绍一人就业、企业成功吸纳一人就业分别给予500元、2000元的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线下130%执行,所需资金由专账资金列支。 记者 任娜

(编辑 梅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