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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日期:2023-11-22    文章来源: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    

1921年6月初,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代表尼克尔斯基先后到达上海,并与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李达、李汉俊建立了联系。经过几次交谈,他们一致认为应尽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李达、李汉俊同陈独秀、李大钊通过书信商议,决定在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国内各地的党组织和旅日的党组织共派出13名代表出席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他们是:上海的李达、李汉俊,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的陈公博,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着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大会。陈独秀、李大钊均因事务繁忙,未出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晚上开幕。会场设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

共产国际代表马林首先致词,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共产国际的概况,并建议把会议的进程及时报告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随后,代表们具体商讨了大会的任务和议程。

7月24日,各地代表向大会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情况。7月25日和26日,休会两天,由张国焘、李达、董必武起草供会议讨论的党纲和今后实际工作计划。7月27日、28日和29日,连续三天举行三次会议,对党的纲领和决议作了较为详尽的讨论。

7月30日晚,代表们正在开会时,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突然闯入会场,环视一周后又匆忙离去。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建议马上中止会议。大部分代表迅速转移。十几分钟后,法租界巡捕包围和搜查会场。由于活动已受到监视,会议无法继续在上海举行。代表们分批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在一艘游船上召开了最后一天的会议。

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中国的先进分子经过长时期的艰苦探索,找到马克思主义这个正确的革命理论,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对中国革命问题认识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飞跃。

党的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选举陈独秀担任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从此,在古老落后的中国出现了完全新式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近代中国革命历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有了可以信赖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力量。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上册)

(编辑 张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