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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日期:2023-11-29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和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回国的部分代表。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等12人(尚有一人姓名不详),代表着全党195名党员。

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局向大会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张国焘报告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经过以及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情况;团中央代表施存统报告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经过及大会通过的决议。大会推举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组成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其他决议案。

大会通过的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宣言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基础上,提出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实际上制定出了党在现阶段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

宣言指出:党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表明党的二大宣言坚持了一大纲领所规定的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即党的最高纲领。

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它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党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与党的一大所通过的党纲相比,它明确地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党的二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组织工作。

党的二大第一次将党在民主革命中要实现的目标同将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要实现的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不仅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任务,并指出要通过民主革命进一步创造条件,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问题认识的一次深化,是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成果。它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获得独立和解放、为中国革命的正确进行指明了方向。从党的一大确定直接搞社会主义革命,到二大确定首先进行民主革命然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是党的战略方针的一次重大转变。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上册)

(编辑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