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政权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日期:2023-12-13    文章来源: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    

党的六大的召开,经过了近一年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八七会议即提出过召开六大的问题。1927年11月9日至10日,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召开六大的决议。1928年1月18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召开会议,又一次讨论召开六大的问题。会议决定大会召开的时间是3月底。由于此时国内白色恐怖十分严重,很难找到一个能够保证安全的地方开会,因此,在开会地点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不久,当中共中央得知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将分别于当年春天和夏天在莫斯科召开,少共国际也将在莫斯科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时,考虑到届时中国共产党将派代表团出席这几个大会,中共中央也迫切希望能够得到共产国际的及时指导,遂决定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

1928年3月,共产国际来电同意中共六大在苏联境内召开。4月2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开会,研究召开六大的问题,决定李维汉、任弼时留守,负责中央的日常工作;邓小平为留守中央秘书长。4月下旬至5月上旬,瞿秋白、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和100多位参加六大的代表分批秘密前往莫斯科。

共产国际和联共(布)十分重视中共六大的准备工作,给予许多帮助。苏联和共产国际主要领导人斯大林、布哈林亲自予以指导。6月9日,斯大林会见瞿秋白、苏兆征、李立三、向忠发、周恩来等,解释了对中国革命性质和革命形势的看法。6月14日、15日,布哈林以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召集有瞿秋白、周恩来、邓中夏、蔡和森、李立三、项英、张国焘、向忠发、王若飞、关向应、夏曦、黄平等21人参加的“政治谈话会”,就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和当前革命形势,以及党在今后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谈话对澄清中共党内在革命性质和革命形势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对中共六大的召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42人,其中有选举权的代表84人。会上,瞿秋白代表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组织报告和军事报告,李立三作农民问题报告,向忠发作职工运动报告,布哈林代表共产国际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的政治报告和关于政治报告的结论。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军事、组织、苏维埃政权、农民、土地、职工、宣传、民族、妇女、青年团等问题的决议,以及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

在中共六大召开期间,共产国际鉴于以往派驻中国的代表屡犯错误和中国白色恐怖严重的情况,决定改变派代表到中国指导革命的办法,采取在莫斯科设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协助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新措施。六大结束后,瞿秋白、张国焘、邓中夏、王若飞等人即作为中共常驻共产国际和赤色职工国际、农民国际的代表,留驻莫斯科,以瞿秋白为代表团负责人。

党的六大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它认真地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对有关中国革命的一系列存在严重争论的根本问题,作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它集中解决了当时困扰党的两大问题:在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问题上,针对党内普遍存在的认为民族资产阶级既然已经反革命,中国革命的性质便不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错误认识,指出中国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引起中国革命的基本矛盾一个也没有解决,民主革命的任务没有完成。大会明确了决定革命性质的不是革命动力,只能是革命任务。因此,现阶段的中国革命依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革命。在革命形势和党的任务问题上,明确了革命处于低潮,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党的中心工作不是千方百计地组织暴动,而是做艰苦的群众工作,积蓄力量。这两个重要问题的解决,为统一全党思想,克服党内仍然存在的浓厚的“左”倾情绪,摆脱被动局面,实现工作的转变,对中国革命的复兴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党的六大也存在着一些缺点。一是对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缺乏正确认识,否认存在中间营垒,把民族资产阶级当作最危险的敌人。二是把党的工作重心仍然放在城市。三是对中国革命的长期性估计不足。四是在组织上片面强调党员成分无产阶级化和“指导机关之工人化”。六大选出的由23名委员和1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中,工人占21人。第六届中央政治局选举工人出身的向忠发为党的最高领导人,实际上他没有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

尽管六大存在着上述缺点,但六大的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六大以后的两年,全党贯彻执行六大路线,中国革命出现走向复兴和发展的局面。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上册)

(编辑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