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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枫桥经验” 赋能基层治理

日期:2024-07-12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屈荔鹏 李璐

“没承想,困扰我一年多的‘闹心事’通过区检察院信访渠道反映后,不到一个月就得到了妥善解决。”7月4日,家住西安市阎良区凤凰新村小区的退休职工李富有感慨,“虽然家里水管漏水是个小问题,但检察院干警接访后很快就到我家走访了解情况。后来,他们联系相关部门召开了听证会,解决了我反映的问题。检察官们敬业、用心的工作态度,让我特别感动。”

这是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

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需的重要窗口,也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为做好信访工作,更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信访问题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等,实行“信访窗口+信访热线+领导轮流排班接访”的接访模式,畅通“线下+线上”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接待、化解、普法、回访多元解纷全闭环服务。

“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我们将‘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中,设立检察官窗口,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贯穿检察工作始终。”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朱正华说,2023年以来,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8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次。

“大爷、大妈,最近身体怎么样?还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解决?……”前不久,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救助对象韩某家中回访,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鼓励他乐观面对生活。

此前,由于家庭出现变故,韩某老两口带着一双孙儿艰难生活。得知情况后,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给予这个家庭司法救助,帮助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你们的关怀与帮助,让我们家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刻,十分感谢你们。”面对回访的检察干警,韩某及老伴连声道谢。

“司法救助不仅是一笔经济上的援助,更是一份对困难群众的责任与关怀。”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春丽说。今年以来,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突出救助重点,创新救助形式,运用“初心、公心、热心、同心”四心合一工作方法(不忘“初心”在工作中传递温暖,恪守“公心”在实践中释法说理,怀揣“热心”在服务中护航群众,共筑“同心”在办案中融合履职),不断探索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结合的新路径。

“我们加强与公安、民政、妇联、残联等的沟通联系,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多种手段,升级‘单一救助’为‘多元救助’。同时,将信访工作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积极审查来访群众是否符合救助条件,通过检察官‘上门办案’,简化审批程序,助推司法救助高效便捷,及时及早化解群众忧愁。”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翁瑜说。

据统计,3年来,该院共办理救助案件72件,发放救助金81.5万元。

“我们将在检察履职中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以检察担当撑起司法为民‘暖心伞’。”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峰表示。

(编辑 马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