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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绿色答卷”

——榆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综述
日期:2024-10-24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冯英杰 高冠涛

以时间为轴,见证榆林生态之变,变山川绿、天空蓝、河湖清成为常态,变城市、城镇、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漫步榆溪河畔,头顶蓝天,脚踏沃土,近赏碧水,榆林成为360万黄土高原儿女引以为豪的美丽家园。

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2023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

今日之榆林,天蓝地绿、河清湖晏已成为最美丽的生态标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深镌刻进黄土高原的血脉基因。

榆林之今日,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美丽榆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份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生态答卷”

向着天朗气清、繁星闪烁的梦想,打赢蓝天保卫战;向着绿水悠悠、鱼翔浅底的梦想,打好碧水保卫战;向着地更净、景更美的梦想,打好净土保卫战……

金秋十月,榆溪河生态长廊里树木葱郁,秋色正浓。各种花卉、树木达一百三十余种,鸟类、水生动物种群不断壮大,形成了较完备的湿地生态体系。

近年来,依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两个国家级试点,持续实施无定河榆阳、米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3.75%,超任务6.25个百分点,16个国控重点断面整体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339个地级市中位列第10位,改善幅度三年内两次进入全国前10;劣Ⅴ类水体比例0%,并列全省第一。

榆溪河的生态之变,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一个生动缩影。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铁腕治污攻坚行动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交上了一份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生态答卷”——

天更蓝。2024年1—9月,榆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3,同比改善0.3%;优良天数221天,同比增加10天;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全省第一。

水更清。2024年1—9月,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比例达93.75%,其中皇甫川大桥,窟野河大柳塔,秃尾河高家川,无定河蘑菇台、党家沟、王家河6个断面达到地表Ⅱ类水质,优于考核要求。1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

地更净。2024年1—9月,累计完成112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61家,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家,并督促开展自行监测,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对全市18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风险实施优先管控。全市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一份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答卷”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为换回蓝天常在,与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出台了加强春季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等系列针对性措施,2023年全年“体检式”排查涉兰炭企业108家、督促整改问题759个,先后深入检查302家建筑工地、63家加油站、103家汽修厂、2919家餐饮企业,共查处整改问题326个。

为守护碧水长流,黄河干流榆林段整体保持在Ⅱ类水质,无定河整体保持在Ⅱ类水质。组织开展黄河“清废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汛期隐患排查等行动,共排查出各类入河排污口696个,超额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下达的80%的溯源监测和30%的整治任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城市”。

为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督促161家重点监管单位稳步推进自行监测,帮扶指导34家重点监管单位正在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深入开展8个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全市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近年来,越织越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

认真落实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制定了《榆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出台《榆林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30项攻坚行动方案》《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申报指南》等制度措施,编制了《榆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年专项规划》和《榆林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启动农村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明确各级部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基本职责,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实施。

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检单”,是实现榆林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好方子”。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依法监管、帮扶指导,互相支持、实现共赢”的执法监管理念,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比武培训,强化案卷审查,2024年1—5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立案193起,罚款2500多万元,查封扣押6起,限产停产1起,行政拘留2起,司法移送2起。将全市405家企业纳入分级管理体系,实行“红黄绿”分类管理,对绿码企业无事不扰、有事速到,对黄码企业帮扶指导、及时提醒,对红码企业紧盯不放、督促整改,着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率。

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推进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案件办理稳步推进,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一份生态友好、绿色低碳的“发展答卷”

“当前榆林正处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承担着建设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市的使命任务。”“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把榆林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转变为高质量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行动和内生动力,日新月异的驼城,正演绎着一幕幕与时俱进的新时代生态文明画卷。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环保“引领、优化、倒逼”作用,出台《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将“三线一单”成果充分应用在园区规划、产业发展及建设项目选址全过程,建立部省市县四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要素保障台账,实施专班服务、AB岗、红蓝章预审、打捆审批等措施,2023年累计对305个建设项目,10个规划矿区以及14个产业园区进行分析比对,共协调中煤二期等24个重点项目(规划)环评取得中央及省上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并引进延长中煤杂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完成到位资金达6.2亿元,市生态环境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和“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

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建设,分年度明确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任务措施,制定发布了煤基固废生态修复盐碱地、沙化土地工艺技术规范和煤矸石路面基层施工、填筑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等4个地方标准,确定了第二批22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第三批13家固废重点管控企业。

与陕煤集团建材科技公司签订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赴南京、乌兰察布等地考察气化渣、镁渣综合利用技术及项目,在第七届丝博会上促成府谷、榆神管委会分别与大石环境公司、科立科盈公司签约镁渣、气化渣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累计建成曹家滩煤矿煤矸石充填等7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增利用能力650万吨/年;借鉴包头、鄂尔多斯两市经验,在榆阳、神木、府谷开展7个工业固废协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试点,新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由“十三五”末的30%提高到2023年末的48%。同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组织全市494家企业产废单位开展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完成948家危废单位备案管理计划,严格危废跨省转移审批,2023年共办理48起危废跨省转移审批,指导4家经营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变更。

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承接,建立助企联络专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市级审批的项目在把好准入关的同时,进一步将平均审批时限压缩33%。扎实推进减污降碳,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榆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实施减排项目9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93张,指导34家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排放监测计划,督促6家企业完成全国碳排放权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四项减排指标顺利完成。

“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8639吨,氨氮1360吨、氮氧化物11588吨、挥发性有机物8980吨,除氮氧化物任务剩余886吨,其余3项指标已超额完成“十四五”任务,预计今年提前完成“十四五”下达的氮氧化物全部任务。今年以来,继续深挖减排潜力,推动实施约束性指标重点减排项目60个,排放源统计工业源、集中式数据审核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项目实施正有序推进。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与业务两手发力、深度融合,持续擦亮“红旗飘飘绿盾榆林”党建品牌。2024年1月24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被人社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代表西北地区,在表彰大会上从“坚持全局思维,以品牌党建领航绿水青山;坚持系统思维,以齐心协力共筑绿水青山;坚持法治思维,以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坚持辩证思维,以金山银山换取绿水青山”四个方面报告了榆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及成绩。

知行合一,方能行稳致远。从理念升华到制度建设、再到实践检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正广泛而深刻地改变着榆林经济社会发展面貌。

踏上新征程,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榆林生态环境系统将勇担使命、砥砺奋进,不断擦亮生态文明建设的亮丽“榆林名片”,展现打造全国生态文明高地的“榆林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绿色答卷”。

(编辑 马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