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藏家协会红色收藏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收藏家协会徽章专业委员会主任罗青峰收藏了一枚精美的褒城县人民委员会证章。
该章直径3厘米,白铜质底,正面为白色珐琅,褒城县三字居章上方,人民委员会居下方,中间为红五星图标,证章设计庄重大放,珐琅完整,制作精美。证章背面的编号为087号。
据查,褒城县名由来,有两种说法:“一说终南山谷名褒斜,褒城县城正当褒谷南口,故名;”一说“(夏)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氏,故名褒氏”。“夏封同姓为褒国君”(《夏本纪》)。故夏、商、西周,皆称褒国。
褒国在唐虞时代,为古梁州城。
商、西周,为雍州地。
东周(春秋),褒国属蜀,后并入秦。
战国,周赧王元年(前314),废褒国,置褒县属汉中郡。
西汉初,设褒中都尉。汉昭帝元凤六年(前75),改为褒中县,属汉中郡。东汉永初四年(110),西羌滇零入侵汉中,汉中太守郑勤移屯褒中,羌人攻褒中。褒中县名汉中褒城县。
魏,为褒中县。
东晋义熙九年(413)褒中县更名为“苞中县”。
南朝,刘宋废苞中县。
北朝,北魏永平四年(511)复置褒中县,新置褒中郡(治所在今汉中市新沟桥乡打钟寺村)。北周,褒中县属梁州汉中郡。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杨坚为避其父杨忠之讳,改褒中县为褒内县。恭帝仁寿元年(601),因褒内县印失,发新印时改为褒城县。义宁二年(618),复名褒中县,属梁州汉中郡。
唐贞观三年(629)改褒中县为褒城县,属山南西道汉中郡。
五代,褒城县属兴元府。
北宋,嘉祐元年(1056)属利州路兴元府,移治于山河堰西北(今红庙乡连峰村)。
元,褒城县属陕西中书行省兴元路,又移治于山河堰东南2.5公里处今(汉中市河东店东)。
明初,又将县治移回北宋县城故址。洪武十年(1377)撤销褒城县,并入南郑县;不久,又恢复褒城县,属陕西布政司汉中府。
清代,褒城县属陕西省汉中府。
民国初,褒城县属陕西省汉中道。17年(1928)废道,直属于省。24年(1935)属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4日褒城县解放,属陕甘宁边区汉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褒城县。褒城县撤销后,所属地域分别划归勉县、汉中市、留坝县和南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