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方人民银行成立的历史背景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准备渡江南下。为配合南下解放大军作战,粤赣湘边纵队、闽粤赣纵队和桂滇黔边纵队均于1949年元旦宣告成立。根据地的扩大,部队的发展乃至根据地经济建设和商品流通等,均有赖于货币的供应。1949年3月23日,华南分局方方、许涤新向中央请示在华南地区发行流通券问题,4月8日中央电复同意发行流通券1000万元 。
二、南方人民银行的成立及分支机构
中共华南分局经请示党中央同意,于1949年4月决定创建南方人民银行,特派蔡馥生、赵元浩负责筹备工作。4月20日,发生“紫石号事件”,香港政府即采取报复手段,搜查中共在港的几个企业,逮捕了在港工作人员10余人,负责筹备南方行的几位同志亦在被捕之列。被捕者当晚虽获保释,但工作更感困难,因此决定留一小部分人员在港购办印刷厂机件及纸张,大部分人员分批先后进入潮汕解放区筹备开业。到6月初到达河婆镇(今揭西县城),与中共华南分局会合,在华南分局直接领导下,筹备设厂开业事宜。在此期间,做了大量的组织筹备工作。其时潮梅解放区党委在灰寨开办了一个干部学校,在商得边区党委同意后,从中选出有高中毕业水平的学生15名作为建立南方人民银行的骨干。接着由吴平带领的香港建中夜校65人也赶到,又组织他们学习南方人民银行组织章程、会计制度等文件,10天后就派往南方银行的潮汕分行、东江分行、梅州分行参加建行工作。各分行的领导干部,则由各地党政部门商定委派。6月底,华南分局书记方方到达灰寨,会上正式宣布:蔡馥生任华南分局财经委员会主任,李嘉人、赵元浩、黄声任副主任。并由蔡馥生、赵元浩兼任南方人民银行正副总经理。1949年7月8日,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成立,设在揭阳县的河婆镇。下设一局、一部、三处,即:印务局、发行部、业务处、会计处、秘书处。在粤东暂设三分行:潮汕分行、东江分行、梅州分行(因国民党胡琏兵团窜扰,梅州分行到10月14日才成立,成立时称兴梅分行)。南方贸易总公司设在河婆镇,由裕民贸易公司改建,在各地分行所在地均建立南方贸易公司,与南方人民银行相配合,大量收购物资。
三、南方人民银行印钞厂的建立与南方券的印刷
1949年4月4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在华南解放区筹建南方人民银行的同时,亦准备建立一间印刷厂印制“南方券”。当时考虑到解放区仍处于战争的环境之中,为了适应军事形势变化及发展的需要,因此决定先在香港印刷。这不仅可以减轻印钞厂的压力,而且可以加快南方券的印制速度。并明确了印钞厂的任务是印制南方人民银行的印章、钞票面额、号码、标记等。
经过一个月的筹备,在香港购买了印钞的设备、物资及原材料,以及南方券的底版,分批运回潮汕解放区。上述物资租用了一条英国商船装运,派20多位技术人员打扮成“押运员”,随设备和物资同船出发,其余工作人员则取陆路分别出发。船上装着的钞票原版(样本),如遇敌人检查,则可以说这是“迷信纸”、“药招纸”。商船起航后,第二清早到达目的地——甲子港。在边区党委的关怀支持下,分段接送,武装保护,终于在1949年6月中旬到达河婆。印钞厂设备、物资到达河婆后,根据印钞厂的任务和要求,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机印、检钞、保管、值勤等部门,同时制订了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交接手续,保证钞票不出差错。为此,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党组织决定:印钞厂对外公开挂“永泰印刷厂”牌子,并成立了党支部。边区党委还派出了警卫连担负印钞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不久,全体工作人员投入安装设备工作。当印钞厂准备开始投产时,胡琏兵团分两路向潮汕方向逃窜,并有分两路合击汕头之势。敌情非常紧急,印钞厂按照上级党委的决定,迁往老根据地八乡山良田。全部干部工人连夜拆装机器,又发动民兵和积极分子1500多人,民船10多条,用两天时间,把全部设备、物资运抵良田乡田心村良田中心小学。印钞厂从6月下旬开始投产,到10月中旬奉命结束,共印制南方券成品3246万张,计面额1.09亿元。
四、南方券的版式与发行数额
南方券的发行,由于各级党政军重视和支持,加之有裕民行、新陆行等流通券的发行经验,事前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使得南方券得以顺利发行。到南方人民银行结束止,共计发行总额为109,672,300.70元(内包括辅币券2,214,800.70元)。
南方人民银行纸币,发行面额有1角、2角、5角、1元、5元、10元、50元(本票)、100元(本票)八种,其中1角、5角各有2个版式。
1角券Ⅰ式(9.3cm x 5.2cm),正面中上方署“南方人民银行”,正中为楼房花环图案,花环内署“壹角”,左右下角有“经理之印”小方形章,四周框以花纹,四角有圆形花环,圈内有“1”字,下沿有“1949”。
1角券Ⅱ式(10.2cm x 4.2cm),形制与1角券Ⅰ式大体相同,所不同有:其Ⅱ式中间花环没有楼房图案;四顶角花环换“壹角”;印章为“南方人民银行经理之印”。
2角券(10.6cm x 5.4cm),形制如1角券Ⅱ式,偏左增加工农团结图,四角为“贰角”字样。
5角券Ⅰ式(9.5cm x 5cm),形制如1角券Ⅰ式,中间图景换为凉亭花园图,正中花环中左右顶角署有五角星,四顶角署“伍”字,背面正中花环有农民耕作图景,四顶角为“5”字。
5角券Ⅱ式(11.8cm x 5.8cm),形制与2角券相似,背面花环正中为牛过河图,四顶亦框“5”字。
1元券(12.8cm x 6.4cm),正面上方为“南方人民银行”,正中为类似向日葵花环,左为花环“壹圆”,右为椭圆“古塔”,并盖“经理之印”,下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四周框以纹饰,四顶角有圆形花环,未署字。
5元券(12.6cm x 6.3cm),形制与1元券相似,右边为湖中凉亭图景,并在凉亭处加盖“经理之印”。背面整版为花纹图饰。
10元券(12.8cm x 6.4cm),形制如1元券,正中间图景为湖中凉亭,左右为“拾圆”,其四顶角圆形花环比1元券大。
五、南方人民银行的结束与南方券的清理
1949年,全国解放战争形势发展更快。8月间,方方和潮梅行政委员会有关领导同志到江西赣州迎接解放大军南下。9月底,南方人民银行接到华南分局从赣州来电,要华南财委率领从香港进解放区的干部到广州参加财经接管工作。南方行除留部分干部在潮梅工作外,从香港到潮梅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护送南方券经五华、兴宁到龙川老隆镇交东江分行。在老隆休息两天即取道连平县经忠信镇到达翁源县龙仙镇。10月14日广州解放,南方行的同志乘两部大卡车赶往广州,于18日晚到达沙河,19日进广州市。不久,广东省各地先后解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随之建立,南方人民银行潮汕分行遂于1950年1月1日结束。东江分行与兴梅分行大埔办事处于4月1日、兴梅分行所属支行及五个办事处于4月20日先后结束。南方人民银行干部除个别留在华南财委或财经部门工作外,其余干部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中心支行、支行或办事处。至此,南方人民银行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南方人民银行改制后,各行处帐目均移交人民银行接管。1950年6月间,划清南方行与人民银行帐目并着手清理南方人民银行帐务,清理帐务工作于1950年10月开始。当时,原拟根据各分行所寄上报表进行清理,但寄来报表不全,在查询帐务时又因原会计负责同志已离职,对所询问题每每不能及时得到明确答复,影响工作进度。到1951年3月决定,通知各改制行将所有帐册等集中原各该区分行,经各分行作初步了解后连同本页帐册等,由熟悉南方行帐务同志押运来省分行协同清理。各行处帐册5月中旬先后到达,经对所有各行处未结清各帐户整理核对,到6月底核对完毕。至于华南分局拨与饶彰凤同志购买印钞用机器、纸张等费用港币164,080.25元,及拨与南新公司购纸款港币15,000元,后按1952年3月7日港汇卖出价每元3,920元折合人民币,转入“资金”科目。各行处帐务,在1951年6月开始清理,到1952年9月始全部清理完毕。除划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垫付收兑华南区地方币人民币271亿余元外,尚获总纯益6,338,256,534元;除去财政拨款4,201,519,033元外,尚结存2,136,737,501元(均为旧人民币货币单位),全部上缴中国人民银行转缴财政部。
南方人民银行帐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接管后,中国人民银行按1元南方券兑旧人民币250元的比率回收南方券,由于回收较彻底,存世的南方券非常稀少,其中10元券较多,1元券、5元券次之,辅币券均较珍稀。
南方券的珍罕程度远远高于第二套人民币,甚至不逊于第一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