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长15.2厘米、宽14厘米呈长方形的笔记本,均为土黄色的毛边纸,由白线装订、共26页(其中有6页是空白)。封面四周墨画一个黑线框,框内上部自左至右横书“干南军区第壹作战分区”,中间墨画一个五角星,五角星内有一党徽图案,五角星四周书有“干南军区第壹分区位升”。下部自左至右横书两行:“壹分区政治部、教导队队部翻印”。墨字,行书,字迹清晰。笔记本内记录了苏维埃组织原则、苏维埃组织系统表、列宁室的工作、连指导员的工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内容,对研究中国工农红军早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1934年,红军连指导员刘位升在战斗中负重伤,牺牲前,他将自己的一个笔记本和收藏的一批苏区文件交给了一同负伤的战友刘绍铅。1935年红军长征后,刘绍铅回到家乡万安县东坑养伤,并把这个笔记本和文件一并带回老家,藏在住房的阁楼上,1945年刘绍铅病逝前将此事告诉了妻子邱考秀,还要她继续保存这个笔记本和那些文件。全国解放后,邱考秀便将这个笔记本和文件交给了儿子刘先仁。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刘先仁为证明自己是红军的后代,将笔记本和那批文件一并送到井冈山公安局。井冈山公安局随即电话通知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博物馆即派文物工作者黄有益、汪为公去进行鉴别后,认定确属革命文物,并将这笔记本和文件全部征集收藏。
1994年5月,国家文物局文物鉴定专家组阮家新、万冈等5人确认这个笔记本再补充相关材料后,可定为国家一级革命文物。现在暂作为二级藏品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