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边纸,土黄色,竖长方形,铅印竖排本。封面中间竖印有“江西苏维埃政府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条例”名称,左下角竖印有“临时中央政府批准”文字。全册共8页。封面及封底盖有该条例的保存者刘绍铅的红色小方印一枚。
这份条例是于1931年12月31日临时中央政府批准的,它对于苏区时期土地制度的分配有较好的研究价值,也是研究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