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1932年10月 尺寸:长17.5厘米、宽12厘米 质地:纸
该草案是红军首部约定成文的纪律条令草案,刊于《红军步兵教程》。草案共分四章,分别为总则、奖励、惩戒、附则,说明了纪律条令颁布的必要性及奖惩细则。1930年全国红军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决定集中各地红军组建正规军团。同年中央军委参照苏联相关法规条令制定了《红军纪律条令草案》,10月《草案》颁布施行。1933年8月1日,中革军委在《草案》基础上修改形成《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例》,并颁布全军执行。
1959年,由江西省军区移交军事博物馆。
编辑:何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