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文献资料1939年《陕甘宁第一届参议会实录》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会议听取了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关于《抗战以来边区政府的工作报告》,边区政府各厅、局、院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到会议员145人,讨论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肯定并赞扬边区政府在两年工作中“实施了三民主义和抗战建国纲领的原则,执行了各种抗战建国的工作,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创建陕甘宁边区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号召”。提出了当时政府工作所面临的四项任务:巩固团结,动员抗战,发扬民主,改善民主。通过了《陕甘宁边区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法规及重要提案12件。发出大会告同胞书和6个通电。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届大会告边区同胞书》中号召“大敌当前,应该更加认清我们在全国抗战中的重大变化,更加发挥我们战斗的传统,更加高度地发挥我们战斗的能力,为保卫边区、保卫西北而战,为保卫我们的边区的幸福生活而战,为保卫祖国而战”。中共中央领导毛泽东、王明(陈绍禹)、洛甫(张闻天)、康生、陈云、王稼祥等到会讲了话。大会选举高岗为参议会议长,谢觉哉为副议长,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子亮、 王观澜、高述先为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大会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高自立为副主席。选举林伯渠、高自立、曹力如、雷经天、刘景范、王世泰、周扬7人为边区政府常务委员。选举林伯渠、高自立、周兴、王世泰、周扬、曹力如、刘景范、阎红彦、雷经天、霍维德、马锡五、王兆相、贺晋年、李子厚、乔钟灵15人为边区政府委员。选举雷经天为高等法院院长,曹力如为边区政府秘书长。(以下图片无注释)
延安大礼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