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前夕,苏皖两省各根据地已经连成一片,中共中央华中局和新四军政治部决定,成立华中银行,发行华中地区统一的货币--华中银行币,新四军政治部发布命令说:“当兹抗战进入最后阶段,对敌经济斗争日益激烈,而各项生产建设事业,亦需努力推进。为此,在华中必须建立巩固之金融堡垒,负此任务,着即成立华中银行,并授权发行华中券,适应各地金融斗争及经济建设之需要。该项货币,以实物为基金,准备充实,通行华中各解放区,与盐埠、江淮、淮南、淮北、苏南等地方券等价使用。凡一切买卖交易、公私款项收付及完粮纳税等一律通用”。华中银行总行于1945年8 月1 日在盱眙县张公埔成立,行长陈穆、副行长徐雪寒,9、10 月间迁到淮阴,开始发行华中币。12 月9 日,苏皖边区政府成立、华中银行遂成为苏皖边区政府的组成部分。原华中地区各抗日民主根据地银行改为华中银行的辖属机构。经过改组和新设,共辖6 个分行、13 个支行、38 个办事处。
华中银行成立后,对各根据地原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允许与华中币并行流通不受区域限制,并逐步以华中币收回,建立以华中币为本位的统一货币。据华中银行1946下半年统计,共收回各类抗币132576610.28 元。其中:淮北币27065128.35 元,淮南币26985893.20 元,大江币5047778.25 元。1947年10 月,解放战争转入反攻阶段,坚持敌后斗争的苏皖边区于同年11 月22 日宣布成立华中行政办事处,曹荻秋为主任,贺希明、陈国栋为副主任。同时复建华中银行,财经处副处长龚意农兼任行长,邓克生、孙更舵任副行长,总行设于江苏射阳县境内,继续发行华中币。其他分支机构随着解放战争胜利推进陆续恢复。
下面是发行的钱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