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徽,也称“八一”军徽,是和“八一”军旗同时诞生的。
我军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建军后,很长时间没有自己的军徽。红军时期,在1931年统一规定军旗制作时也曾设计过军徽式样,但由于当时战争条件艰苦,无法在全军推广实行。红军虽然头上戴有红五星,但那是帽徽,不是军徽。除了红五星帽徽,各地还发现一些存世不多的红军圆形金属帽徽,材质有银、铜、锡、铅等,图案为红五角星加铁锤镰刀。这种帽徽只在红军部分部队中佩戴使用,未在全军普及。这种帽徽的图案,是否就是曾经设计的军徽样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在一些地区发现的红军金属帽徽
抗日战争时期,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也没有自己的军徽。直到解放战争后期的1949年,八一军徽才和八一军旗同时诞生。
1949年5月30日,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名义下发了《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的命令。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签署《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
兹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如下:
第一、军旗(略)
第二、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
(甲)军徽用作帽花时,其制法及尺寸如下:
(一)五角红星的圆周半径为十五公厘(略作二公厘高之凸形)每个角均为三十六度,外镶一点五公厘宽之金黄色边。
(二)“八一”篇宋体汉字,时当地置于红星内。
(乙)军徽用于臂章、奖状、文书、车、船、飞机及建筑等物时,则按照上述尺寸此例放大或缩小。
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又多了一个光辉的标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公布之后,既是全军的军徽,也是陆军的军徽。我军自成立之日起,就是单一的陆军体制。军徽公布时,海、空军都有了一定的组织基础,但是作为正式的军种尚未成立。
1949年下半年,为了迎接即将成立的人民空军,由新成立的军委航空局精心设计制定了人民空军的军徽和机徽,在报经中央军委批准后,于1949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人民空军的军徽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红星军徽的基础上,配以雄鹰的两翼,它象征着人民空军的英勇果敢,为捍卫祖国领空安全而翱翔无阻。人民空军的机徽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红星军徽的基础上,边配以镶有金黄色边缘的红带,它标志着人民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在陆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象征着空军在祖国大地上奋飞的雄姿。当时制定的人民空军的机徽和军徽沿用军今,已成为人民空军兴荣的象征。
空军军徽(帽徽)
空军机徽
1950年4月14日,海军领导机关在北京成立。其后,海军司令部组织了海军军徽的设计。1950年12月17日,中央军委致电中南、西北、西南、华北、东北军区,将人民海军军徽图案含义通报全军:铁锚正中“八一”军徽表明中国人民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兵种之一,人民海军的组成和建设,是在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并继承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铁锚象征海军。蓝色衬底象征广阔的海洋。
海军军徽
说到军徽,就不能不提帽徽。自从1949年军徽产生后,我军的帽徽除1965—1985年期间为全红五角星外,其他时期都是以“八一”军徽为主体,而49式和50式陆军帽徽则完全和军徽同案相同。
两种制式的50式帽徽(陆军帽徽)
50式海、空军帽徽(1951年开始佩用)
55式三军大檐帽帽徽
87式三军大帽徽
07式三军大帽徽(统一制式)
但是,帽徽上有军徽图案,并不等于就是军徽。军徽是军徽,帽徽是帽徽,二者的形式和内涵是有区别的,不可完全替代。经常看到有的单位开会时在主席台上悬挂一个硕大的帽徽,甚至在有些军事机关大楼或大门上,悬挂的不是军徽而是帽徽,这是不规范的。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帽徽比军徽多了一些装饰物,视觉效果更好。但是,我军只有悬挂军徽的规定,从来就没有悬挂帽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