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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

日期:2019-04-25         

1944年,边币受法币影响贬值,边区政府决定授权陕甘宁边区银行以边区贸易公司名义发行“商业流通券”,规定“流通券”一元兑换边币二十元。自1945年6月1日起“流通券”成为陕甘宁边区的本位货币,边币陆续收回。1948年1月,陕甘宁边区银行与西北农民银行合并后停止发行。

流通券的发行是边区货币金融政策方面的一项新措施,发行的目的在于巩固与稳定边币币值,扩大货币流通范围,融流资金。流通券1∶20兑换陕甘宁边区银行币,流通券除5000元面值券外,其背面均有告示,内容为:①此券经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发行,并布告全边区境内所有纳税、交易、还债等一律通用。②此券规定每元当陕甘宁边区银行票币20元,并得与陕甘宁边区银行票币互相兑换。③流通券以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及其所属西北土产公司、光华盐业公司、运输公司、南昌公司之全部财产作为发行基金,并由陕甘宁边区银行给予保证。④此券得照章兑换法币,其兑换率事宜概由陕甘宁边区银行总分支行及其所属货币交换所代理之。流通券共有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25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1种面额,14种券别。

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票面风格一改边币横式全为竖式,显示与边币区别,设计风格上也遵循了当时中共中央提出换一种新的货币筹码理念;1:20兑换边币,1:2兑换法币,反映边区政府执行中央西北局大吞小吐治理通胀,增强人们对边区货币的信心;贸易券发行及使用跨越二个战争时期——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前期是稳定边币,打击法币,活跃市场由过渡性货币正式成为本位货币;后期以稳定及实现边区货币币值为主要目的,到1947年7月与法币比值仍可达到1:3。

下面是发行的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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